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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伊川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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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6-28
来源:
关于印发伊川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
负面清单的通知
伊放管服组办〔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 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78号)等文件精神,为有效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县“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我县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多次梳理,经审定,县农业农村局1个部门的1项政务服务事项因场地限制原因,不宜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纳入《伊川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深刻认识负面清单重要意义。负面清单是实现政务服务 事项“应进必进”、推动企业群众办事“一门、 一窗、 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知、准确把握实施负面清单的重要意义,全力推动政务服务集中办理。
二是切实抓好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负面清 单,做实做细“应进必进”工作,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政务服务 事项,均应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分厅集中办理,严禁“明进暗不进”,尚未进驻的事项应尽快落实。
三是全面加强负面清单动态调整。负面清单根据《河南省政 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和办事场景变化等,实行动态调整管 理。各部门要及时向县“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负面清单变化情况。各乡镇(街道)负面清单编制及调整情况应报“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伊川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版)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伊川县政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版)
序号 |
单位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事项 类别 |
办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不进驻原因(场 地限制、涉及国 家秘密) |
6 | 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 | 行政 许可 | 河南省伊川县城关街道二程大道西段462号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0379-80859197 |
场地限制 |
伊放管服组办〔2023〕08号 关于印发伊川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