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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洛阳伊川高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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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13
来源:
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洛阳伊川高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伊政公〔2024〕3号
根据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高山镇高山村,东至高山村旱地;西至高山村旱地;南至古马路;北至高山村旱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伊川县人民政府委托高山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权利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宜
(一)伊川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要求拟召集相关单位组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