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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伊川县2024年度第六批城市

建设用地的通告

伊政通202423


根据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位于平等乡古城村。东至公路用地;西至敬贤大道;南至古城村旱地;北至古城村旱地。

地块二:位于平等乡古城村、城关街道野狐岭社区。东至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公路用地;南至古城村旱地、野狐岭社区工业用地;北至古城村旱地、野狐岭社区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于城关街道野狐岭社区。东至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城镇村道路用地;南至野狐岭社区工业用地;北至野狐岭社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通告发布后,伊川县人民政府委托平等乡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权利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宜

(一)伊川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要求拟召集相关单位组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