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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报告

局长   赵校辉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度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以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

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狠抓落实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带头开展学法用法工作,深入研究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守国家大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探讨有利于我局发展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进行重点抓,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安排部署、中期自查督促推进、年终经验总结及报告等工作。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做表率。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初,我局认真总结和分析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结合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伊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普法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2.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年初在全局工作会议上专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部署,召开局党组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适时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并组织召开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向全局通报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同时,针对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各股室、执法队伍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成果。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审核规章制度,对涉及面广或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咨询专家意见或组织专家论证;重大决策事项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报局务会讨论决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鉴于自然资源领域涉及面较广的特点,一是执法大队制定了详细的每周学习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认真落实到位;二是定期对学习的法律法规组织考试,检验学习的效果;三是请市局专家对公正文明执法进行培训。

(五)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

2022年,根据县人民政府要求,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清理工作,按照行政权力全面、真实、有效、合法的原则,对权力项目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再次逐条审议和清理,认真完成权责清单编制、上报及公开工作。

(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我局各有关股室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基本要素部分和文书规范部分进行检查,在肯定主要成绩的同时,也针对各类案卷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

(七)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依法接受监督。

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在网站平台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法规、政策;重点公开部门征地拆迁信息、土地和矿产交易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规划计划执行情况、重要业务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据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需广大公众参与的政府信息;

(八)依法开展信访维稳,行政应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022年我局持续推进信访及行政诉讼工作,增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能力、全面开展信访及行政诉讼工作。接待群众共计15批22人次;受理办结各类信访案件共计14件;收到行政诉讼案26件,已开庭24件,2件待开庭;依法申请完成听证6件。

(九)切实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建设。

1.继续加强自然资源干部队伍业务培训教育。制定了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干部管理规范,将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作为干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局在岗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考试,合格率100%。年初由我局法律顾问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2.执证上岗,亮证执法。2022年对进一步加强了执法一线工作人员的资格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相关要求进行执法证申领及作废。要求局内未授予执法资格、未取得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十)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法治宣传成果。

1.继续开展常规性法治宣传工作。合理制定法治宣传经费预算,确保各项宣传活动的经费保障。做好了宣传计划和各项宣传活动的方案,有步骤、有计划、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宣传工作,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宣传日,通过开展普法讲座、编制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等方式,向群众普及自然资源管理法律知识,为顺利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2.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增强普法宣传效果。一是采取联合普法、送法下乡的方式,与乡政府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普法效果,普法的人力、物力向基层倾斜,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范围;二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信等传媒在法治社会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向社会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行政审批、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等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扩大普法的深度和力度。

十一)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法律框架内解决行政争议;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注重调解、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加强与县信访联席办的联系,在处理信访案件时,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引导群众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推动诉访分离。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力量薄弱。

随着机构改革,部门职能的整合,我局执法监管任务不断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土地、矿山、规划等业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再者,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能。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压力大。

2022年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较2020年大幅提高,按照新《行政诉讼法》规定和上级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落实好“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每一个行政诉讼案件主抓副职必须出庭,法院提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必须出庭,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必须出庭;严格执行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辩“三个不准”:不准不答辩或不提供证据,不准不出庭,不准只委托律师出庭。我局行政应诉案件多,相应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也必然增多,任务重,责任大,这不仅是对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人法律素养的考验,对如何合理安排好应诉与其他工作、处理好主管工作与分管工作的关系也有了新的要求。

(三 )行政执法执行难。

2022年我局受理群众反映自然资源类的来信来访案件相比往年有所减少,信访主要原因是上访人员不懂法律法规,但经过我们法制宣传及协调,对他们反映的绝大部分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避免进行执法程序;没有解决的也引导他们走诉讼法律途径。经过分析,发现有部分案件在信访阶段就可彻底解决,但发展到诉讼执行阶段就很难处理了。主要原因是:1、执行难问题重点是在农村违法建房方面,农村违法建房强制拆除权在基层政府,但基层政府未切实担负起拆除责任;2、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多,程序多;3、违法建房涉及群众利益,量多,面广,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给行政执行造成巨大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坚强领导,与编办沟通,解决执法监察大队人员编制紧张问题,落实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夯实严肃执法的根基。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细化自然资源执法流程,依法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程序公正。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注重自然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自然资源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四是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坚持定期对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质量、案件程序开展“体检”,逐一对案卷进行严格审核。

(二)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快速解决执行难问题。

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特别要积极与司法部门人民调解机构联动,发挥人民调解职责,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减少执法阻力。进一步探索信用建设,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提高执法效能。自然资源部门对违法建筑没有强制拆除权,但乡镇人民政府有这个权力,现状是乡镇人民政府未能切实履行好这个职责,导致一些群众普遍认为自然资源部门执法力度不强,法律意识上给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带来较大阻力,没能较快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此,我们将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三)加强土地、矿产、规划违法问题执法后督察。

强化土地、矿山、规划等行政执法的回访督查,加强对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案件、突出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对屡查屡犯的个人及企业,采取严管高防措施,切实取信于民。充分利用投诉热线、信访等渠道,掌握企业违法线索,做到有诉必有查、有查必有果,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加大各类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做到尽早发现、主动出击、及时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 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

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领导出庭应诉应复制度,认真落实规范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构的人员、经费、办案条件等突出问题,确保应复应诉机构有人力、有能力开展工作。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