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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伊川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为使伊川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顺利开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规定伊川县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信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河滨街道办事处彭婆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和有关群众代表共同参加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细致调查研究走访群众该批次征收土地中可能产生的矛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估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美丽伊川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信访突出和突发问题积极主动分析和评价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和问题

工作目标

通过调查研究走访群众了解不同观点立场群众的思想状态立足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保不因该项目实施或有关问题处置不当而引发信访案件群体性治安事件等

评估项目名称

伊川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项目基本情况

人民政府根据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征收河滨街道等2个街道许沟社区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15.2516公顷其中耕地12.7231公顷园地0.4589公顷林地1.8907公顷其他农用地0.1789公顷)、建设用地0.1774公顷共计15.4290公顷作为伊川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评估过程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县于202344日对拟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书面告知伊政通〔202338征地补偿安置按照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规定执行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社办〔202149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规定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为了真实有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采取面对面座谈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被征地村和征地农户的意见评估小组通过入村到户座谈等方式对与该批次征收土地相关的群众进行了调查全面了解相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被征地集体组织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方案比较合理群众满意没有发现信访苗头一致认为该批次社会稳定风险较小可以实施

评估意见

根据各方反馈情况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了解掌握的各类信息涉及本次征地群众对伊川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表示同意支持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健全洛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办〔201112的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原则,“伊川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责任主体单位为伊川县人民政府

综上所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认为伊川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制定的有关制度措施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符合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利益的要求该批次社会稳定风险较小可以实施可以上报审查报批用地批准后按照规定标准和期限将社会保障费用足额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待土地实施征收后记入个人账户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严格按照拟定标准进行补偿河滨街道办事处彭婆镇人民政府监督资金流向确保发放到被征地农户手中发现问题由我县人民政府及时给予解决杜绝出现信访事项

                      

                    

 

                               20234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