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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政府

伊川县2023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的说明

 

伊川县2023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征用我县城关街道等2个街道(乡)瑶湾社区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精神,现就我县上报的伊川县2023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中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伊川县2023年度第十二批乡镇建设涉及征收城关街道等2个街道(乡)野狐岭社区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8.2224公顷(其中耕地7.9578公顷、林地0.0465公顷、其他农用地0.2181公顷)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听证告知情况

该批次用地共涉及城关街道等2个街道(乡)野狐岭社区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我县落实社会保障费用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规定标准每公顷74.25万元缴纳。社会保障情况均列入征地告知程序,我县自然资源向被征地单位进行了征地听证、告知、确认等工作被征地乡镇、被征地农户均同意河南省政府制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三、预存资金到位情况

批次征收土地面积8.2224公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公顷74.25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610.5132万元已存入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户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措施

待该批次用地获批后,我县将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政策,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特此说明。

                      

                    

 

                               20234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