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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伊川县2022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 试点项目用地的启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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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15
来源:
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伊川县2022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
试点项目用地的启动通告
伊政通〔2022〕11号
根据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周转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位于河滨街道浥涧社区、瑶底社区。东至浥涧社区水浇地、瑶底社区水浇地;西至浥涧社区水浇地;南至浥涧社区水浇地、村庄;北至浥涧社区水浇地、瑶底社区水浇地。
地块二:位于河滨街道瑶底社区。东至瑶底社区水浇地;西至瑶底社区道路;南至瑶底社区建制镇;北至瑶底社区建制镇。
地块三:位于河滨街道任沟社区。东至任沟社区旱地;西至任沟社区旱地;南至任沟社区旱地;北至任沟社区旱地。
地块四:位于河滨街道罗村社区。东至锦航机动车检测站;西至罗村社区村庄;南至九贤街;北至击壤路。
地块五:位于河滨街道任沟社区。东至任沟社区旱地;西至任沟社区旱地;南至任沟社区旱地;北至任沟社区旱地。
地块六:位于城关街道瑶湾社区。东至洛栾快速路;西至申泰新城;南至申泰新城;北至瑶湾社区水浇地。
地块七:位于水寨镇左寨村。东至左寨村道路;西至左寨村裸地;南至左寨村旱地;北至左寨村裸地。
地块八:位于水寨镇左寨村。东至左寨村农村道路;西至左寨村旱地;南至左寨村旱地;北至左寨村道路。
地块九:位于彭婆镇彭婆村、李寨村。东至彭婆村水浇地、李寨村水浇地;西至彭婆村水田、李寨村水浇地;南至李寨村水浇地;北至彭婆村水浇地。
地块十:位于彭婆镇李寨村。东至李寨村道路;西至李寨村水浇地;南至李寨村道路;北至李寨村建制镇。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商业、工业、住宅项目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通告发布后,由伊川县人民政府委托河滨街道、城关街道、水寨镇、彭婆镇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川县政府拟召集县信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河滨街道、城关街道、水寨镇、彭婆镇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其他事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发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通告》的,自行失效。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