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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伊川县2022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

试点项目用地的启动通告

 

                                                              伊政通〔202211

根据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周转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7条之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位于河滨街道浥涧社区瑶底社区东至浥涧社区水浇地瑶底社区水浇地西至浥涧社区水浇地南至浥涧社区水浇地村庄北至浥涧社区水浇地瑶底社区水浇地

地块二位于河滨街道瑶底社区东至瑶底社区水浇地西至瑶底社区道路南至瑶底社区建制镇北至瑶底社区建制镇

地块三位于河滨街道任沟社区东至任沟社区旱地西至任沟社区旱地南至任沟社区旱地北至任沟社区旱地

地块四位于河滨街道罗村社区东至锦航机动车检测站西至罗村社区村庄南至九贤街北至击壤路

地块五位于河滨街道任沟社区东至任沟社区旱地西至任沟社区旱地南至任沟社区旱地北至任沟社区旱地

地块六位于城关街道瑶湾社区东至洛栾快速路西至申泰新城南至申泰新城北至瑶湾社区水浇地

地块七位于水寨镇左寨村东至左寨村道路西至左寨村裸地南至左寨村旱地北至左寨村裸地

地块八位于水寨镇左寨村东至左寨村农村道路西至左寨村旱地南至左寨村旱地北至左寨村道路

地块九位于彭婆镇彭婆村李寨村东至彭婆村水浇地李寨村水浇地西至彭婆村水田李寨村水浇地南至李寨村水浇地北至彭婆村水浇地

地块十位于彭婆镇李寨村东至李寨村道路西至李寨村水浇地南至李寨村道路北至李寨村建制镇

拟征收土地目的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商业工业住宅项目用地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通告发布后,由伊川县人民政府委托河滨街道城关街道水寨镇彭婆镇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要求伊川县政府拟召集县信访局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河滨街道城关街道水寨镇彭婆镇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其他事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发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通告自行失效

 

                                               

 

20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