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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伊川耕莘(伊川北)220千伏

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启动通告

                                       

政通〔202148  

根据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河滨街道小庄社区集体耕地0.7931公顷。拟作为洛阳伊川耕莘(伊川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位于河滨街道小庄社区。东至:小庄社区水浇地;西至:小庄社区水浇地;南至:小庄社区水浇地;北至:小庄社区水浇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河滨街道小庄社区耕地0.7931公顷。伊川县政府拟组织河滨街道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作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川县政府拟召集县信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河滨街道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社区、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其他事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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