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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伊川县康庆新能源有限公司24MW 分散式风电项目用地的启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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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30
来源:
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伊川县康庆新能源有限公司24MW
分散式风电项目用地的启动通告
伊政通〔2021〕50号
根据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白沙镇刘庄村1个乡镇、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0.4856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一:刘庄村集体土地0.1656公顷,东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西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
地块二:刘庄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东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西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
地块三:刘庄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东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西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
地块四:刘庄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东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西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
地块五:刘庄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东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西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
地块六:刘庄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东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西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
地块七:刘庄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东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西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
地块八:刘庄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东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西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
地块九:刘庄村集体土地0.0400公顷,东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西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北至:白沙镇刘庄村裸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白沙镇刘庄村集体未利用地0.4856公顷。伊川县政府拟组织白沙镇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能源项目用地。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川县政府拟召集县信访局、县自然资源局、白沙镇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安排其小组对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其他事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