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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伊川县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

建设用地启动通告

                                  

伊政通〔202134 

根据伊川县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彭婆镇赵沟村等1个镇、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10.2105公顷,拟作为伊川县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彭婆镇赵沟村。东至:赵沟村裸地;西至:赵沟村旱地;南至:赵沟村有林地、裸地;北至:赵沟村旱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彭婆镇赵沟村集体土地10.210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伊川县政府拟组织彭婆镇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作为商业、居住、绿地、交通用地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川县政府拟召集县信访局、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彭婆镇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其他事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