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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伊川县2021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

试点项目用地的通告

                                  

伊政通〔202117 

  根据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水寨镇水寨村等3个乡(镇、街道)、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7.7886公顷,其中耕地5.6738公顷、林地1.5035公顷、其他农用地0.6113公顷。拟作为伊川县2021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一:位于水寨镇水寨村。东至:水寨村建制镇;西至:龙腾大道;南至:水寨村建制镇;北至:水寨村水浇地。

地块二:位于水寨镇水寨村。东至:水寨村水浇地;西至:龙腾大道;南至:水寨村水浇地;北至:伊电大道。

地块三:位于城关街道西仓社区。东至:西仓社区建制镇;西至:西仓社区建制镇;南至:西仓社区建制镇;北至:西仓社区建制镇。

地块四:位于河滨街道罗村社区。东至:河南省铝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至:罗村社区村庄;南至:罗村社区村庄;北至:九贤街。

地块五:位于河滨街道罗村社区。东至:新鹏路;西至:罗村社区建制镇;南至:罗村社区水浇地;北至:罗村社区水浇地。

地块六:位于河滨街道罗村社区。东至:罗村社区村庄;西至:罗村社区建制镇;南至:罗村社区水浇地;北至:罗村社区村庄。

地块七:位于河滨街道李圪垱社区、浥涧社区。东至:李圪垱水浇地、浥涧水浇地;西至:李圪垱水浇地、浥涧水浇地;南至:李圪垱水浇地、浥涧水浇地;北至:李圪垱水浇地、浥涧水浇地。

地块八:位于河滨街道李圪垱社区、浥涧社区。东至:浥涧村庄、瑶底村庄;西至:浥涧建制镇、瑶底建制镇;南至:浥涧水浇地;北至:瑶底水浇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水寨镇水寨村集体农用地2.8396公顷,其中耕地2.4548公顷、其他农用地0.3848公顷;拟征收城关街道西仓社区集体土地1.3413公顷,其中林地1.3413公顷;拟征收河滨街道罗村社区集体农用地2.7563公顷,其中耕地2.6922公顷、其他农用地0.0641公顷;拟征收河滨街道李圪垱社区集体农用地0.7302公顷,其中耕地0.4277公顷、其他农用地0.1403公顷;拟征收河滨街道浥涧社区集体农用地0.0889公顷,其中耕地0.076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25公顷;拟征收河滨街道瑶底社区集体农用地0.0323公顷,其中耕地0.022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6公顷。伊川县政府拟组织水寨镇、河滨街道、城关街道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川县政府拟召集县信访局、县自然资源局、水寨镇、河滨街道、城关街道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社区)、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其他事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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