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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伊川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市

建设用地的通告

                                  

伊政通〔202115 

根据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水寨镇水寨村等3个乡(镇、街道)、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12.1137公顷。拟作为伊川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详见勘测定界图)

地块一:位于水寨镇水寨村。东至:水寨村建制镇;西至:水寨村建制镇;南至:水寨村建制镇;北至:水寨村建制镇。

地块二:位于水寨镇水寨村。东至:水寨村建制镇;西至:水寨村水田;南至:水寨村水田;北至:公路。

地块三:位于水寨镇姬磨村。东至:姬磨村水田;西至:姬磨村坑塘水面、姬磨村水浇地;南至:姬磨村水浇地;北至:姬磨村水田。

地块四:位于城关街道西仓社区。东至:西仓社区建制镇;西至:西仓社区建制镇;南至:西仓社区建制镇;北至:西仓社区建制镇。

地块五:位于城关街道周村社区。东至:民宅;西至:万海国际广场;南至:新城大道;北至:万海国际广场。

地块六:位于城关街道南府店社区。东至:万安居房地产;西至:文化馆;南至:老二中学校;北至:文化广场。

地块七:位于河滨街道罗村社区。东至:罗村社区水浇地;西至:杜康大道;南至:罗村社区建制镇;北至:罗村社区建制镇。

地块八:位于河滨街道罗村社区。东至:罗村社区水浇地;西至:罗村社区建制镇;南至:罗村社区水浇地;北至:罗村社区村庄。

地块九:位于河滨街道浥涧社区。东至:浥涧社区水浇地;西至:杜康大道;南至:浥涧社区建制镇;北至:浥涧社区水浇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水寨镇水寨村集体建设用地1.4285公顷;拟征收水寨镇姬磨村集体土地2.8202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0344公顷、建设用地2.7858公顷;拟征收城关街道西仓社区集体建设用地1.5374公顷;拟征收城关街道周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1658公顷;拟征收城关街道南府店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0691公顷;拟征收河滨街道罗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3.9091公顷;拟征收河滨街道浥涧社区集体建设用地2.1836公顷。伊川县政府拟组织水寨镇、河滨街道、城关街道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川县政府拟召集县信访局、县自然资源局、水寨镇、河滨街道、城关街道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社区)、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其他事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