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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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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6-30
来源: 伊川县教育体育局
伊川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初中教育管理中心:
为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将《伊川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6月29日
伊川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让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和《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教基〔2020〕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依法保障少年儿童入学,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教育均衡,促进教育公平,巩固改革成果,提高教育质量,努力让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招生办法
(一)区域划分
随着我县城区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依据现有公办中小学校布局和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的实情,2020年城区中小学校招生,本着“小调整,大稳定”的原则,进行区域划分 (详情见附件1)。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要组织好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特别是应到本辖区就读而有意到县城内或其它学校就读学生的宣传工作。各中小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期入学。
(二) 确保辖区范围内的学生“应入尽入”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按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严禁跨区域和违规招生。城区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规章制度,要按照教体局规定的区域,确保辖区范围内的学生“应入尽入”。小学要严格执行一年级6周岁入学规定,严格控制非适龄儿童入学。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恒辉小学和伊河学校,每所学校每个年级要设置两个义务教育班,按照就近原则,科学安置区域内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三)招生时间程序
1、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21日。由各中小学校审验相关证件,安排相关招生事宜。
(2)资格确认时间:8月22-26日。
(3)城区学校编班考试(小学面试)时间:8月27日上午。凡参加编班考试的学生,非因特殊原因,学校必须招录。
(4)城区学校公示编班考试结果时间:8月28日上午。
2、报名手续
要严格做好新生材料审验工作,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材料见附件2)。
(1)县城内干部职工子女及辖区村民子女。报名时要携带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必须是户主)、房产证(父母必须是房主)等证件。当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规模时,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招生。特殊情况的(父母无房且三代同住、有户无房等),受托监护人要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学校审验,办理报名手续。
(2)进城定居人员子女。报名时由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所在地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相关学校审验,然后办理报名手续并就读。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由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父母至少一方的城区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暂住证)或房屋租赁证明、户口所在地学校(中心校或初中)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相关学校审验,然后办理报名手续并就读。
(四)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
要认真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禁止跨区招生,切实解决“择校热”。要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零增量。
2020年秋季招生,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区域内、在标准班额内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招生。超过标准班额的,各学校要立即向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局党组统筹安排。
对2020年秋季升入除起始年级以外其它年级的学生,各有关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措施,严禁私自招收插班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插班的学生需报经教体局批准。现有“大班额”的学校,要采取分流、扩班等办法,逐步化解“大班额”。初中学校严禁设置小学六年级。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积极推进“一体化”办学工作,并通过校际联盟平台,主动作为,缩小城乡差距,防止生源外流。
(五)全面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一是保障随迁子女平接受义务教育。伊川一中、思源实验学校、实中东区、县直二中、城关一中、城关三中、河滨初中、县直二小、县直三小、城关实验中心小学、南府店中心小学、周村中心小学、野狐岭小学、城关留守儿童学校、罗村小学、董村小学、杜沟小学(西场学校西校区)等17所中小学校,承担城区进城定居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任务。
二是各学校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三是各学校要做好家庭困难学生的帮扶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四是要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认真摸清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保证各类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或培智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残疾儿童,报县教体局,由教体局牵头协调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六)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落实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同时根据县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的要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 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不仅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教体局成立2020年伊川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利敏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韦冠朝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础教育股股长韩够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从治理择校、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入手,构建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招生工作体系,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我县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各学校要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通力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生入学的新政策、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培养孩子们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使其成长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2、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渠道加强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帮助随迁人员及子女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要积极宣传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并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
(三)阳光招生,加大服务力度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各中小学校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的相关信息,要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推进阳光招生。一要招生政策公开。积极使用网络、自媒体、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需携带材料等。二要招生录取结果公开。各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名单等招生结果,及时答疑家长关切的诉求和问题。三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1、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义务教育廉洁阳光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监督机制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事件,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
2、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做到诚信招生、廉洁招生、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与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廉洁招生承诺书,招生工作人员要与学校签订廉洁招生承诺书(见附件3)。对利用招生谋取私利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要严查非法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招生纪律,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全县招生工作大局。招生期间,校长要保持通讯畅通。学校要在校园内显要位置设立招生服务专窗,在暑假期间,安排好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咨询、来访,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的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关注各类网络舆情,限时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学校,严禁出现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上交矛盾的现象。
4、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教体局将不定期对2020年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相关责任人写书面检查、当年度年审确定为暂不合格、核减招生计划、取消两年内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罚。
5、招生期间,教体局办公室、基础教育股、监察室和信访办要密切配合,确保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办公室要做好招生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基础教育股做好招生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监察室要做好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工作,信访办要做好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教体局在招生期间专门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和咨询台。各民办中小学校招生,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方案,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职成教股做好过程监管。
2020年秋季开学后,教体局要对各学校执行和落实《义务教育法》、招生政策规定及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进行通报。
招生违规违纪举报电话:68363686。招生咨询电话:68330682。
附件:1.伊川县2020年县城内中小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2.伊川县2020年新生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3.伊川县2020年中小学校廉洁招生工作承诺书
4.伊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校起始年级计划招生人数分配表
5.伊川县2020年中小学起始年级学生预录取情况表
伊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实验中学:1、西场村民子女;2、酒城路以西、人民大街以北、西山植物园以东、豫港大道以南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3、文化路以西、荆山路以北、西山荆山植物园以东、人民大街以南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4、酒城路以西、鹤鸣路以北、西山荆山植物园以东、荆山路以南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5、荆山路以北、酒城路以西,人民大街以南、文化路以东的县城干部职工非住校寄宿子女。
县直中学:1、豫港大道以南、杜康大道以东、伊龙大道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2、顺城街以南、酒城路以东、鹤鸣路以北、杜康大道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
伊川一中:1、荆山路以北、酒城路以西,人民大街以南、文化路以东的县城干部职工住校寄宿子女;2、荆山路以北、杜康大道以西、人民大街以南、八一路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实中东区:1、北街村民子女;2、豫港大道以南、酒城路以东、顺城街以北、杜康大道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3、人民大街(北小河)以北、滨河大道以西、豫港大道以南、西山荆山植物园以东的进城定居人员子女;4、北小河以北、滨河大道以西、323省道以南、西山荆山植物园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县直二中:1、瑶湾及辖区(古城寨、野狐岭、瓦北、瓦东、瓦西)村民子女;2、鹤鸣路(伊龙大道)以南、西山荆山植物园以东、二泉路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3、荆山路以北、酒城路以西、人民大街以南、西山荆山植物园以东的进城定居人员子女;4、荆山植物园以东、荆山路(伊龙大道)以南、二泉路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进城定居人员;5、荆山植物园以东、荆山路以南、二泉路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6、荆山植物园以东、人民大街以南、荆山路以北、八一路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7、杜康大道以东、人民大街以南、荆山路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
城关一中:1、南街及辖区村民子女;2、北小河以南、酒城路以东、伊龙大道(鹤鸣路)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进城定居人员子女;3、人民大街以北、西山荆山植物园以东、北小河以南、滨河大道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城关三中:1、周村村民及辖区村民子女;2、323省道(志高路)以南、西山植物园以东、豫港大道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3、周村辖区及323省道(志高路)以南、西山植物园以东、豫港大道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进城定居人员子女。
思源实验学校:四年级招生对象是全县偏远地区贫困家庭的学生、孤儿、留守儿童。
西场学校:1、西场村民子女;2、顺城街以南、酒城路以西、鹤鸣路以北、西山荆山植物园以东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3、人民大街以南、酒城路以东、鹤鸣路以北、杜康大道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
实验小学:1、323省道以南、西山荆山植物园以东、顺城街以北、酒城路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2、323省道以南、酒城路以东、豫港大道以北、杜康大道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3、顺城街以南、酒城路以东、人民大街以北、杜康大道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
县直二小:1、北街及辖区村民子女;2、豫港大道以南、酒城路以东、顺城街(北小河)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3、豫港大道以南、杜康大道以西、人民大街以北、西山荆山植物园以东的进城定居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县直三小:1、瑶湾及辖区村民子女;2、鹤鸣路(伊龙大道)以南、滨河大道以西、二泉路以北、酒城路以东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3、人民大街以南、酒城路以东、二泉路以北、杜康大道以西的进城定居人员子女;4、伊龙大道以南、杜康大道以东、二泉路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进城定居人员子女;5、人民大街以南、杜康大道以东、二泉路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城关实验小学:1、周村村民子女;2、323省道以南、西山植物园以东、豫港大道以北、杜康大道以西的进城定居人员子女。
南府店中心小学:1、南街村民子女;2、顺城街(北小河)以南、杜康大道以东、伊龙大道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3、北小河以南、杜康大道以东、伊龙大道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进城定居人员子女。
周村小学:1、周村村民子女;2、新周城路以南、杜康大道以东、豫港大道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3、杜康大道以东、北小河以北、滨河大道以西、新周城路以南的进城定居人员子女。
野狐岭小学:1、野狐岭及辖区村民子女;2、鹤鸣路以南、荆山植物园以东、二泉路以北、酒城路以西的城区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子女;3、人民大街以南、酒城路以西、二泉路以北、荆山植物园以东的进城定居人员子女;4、人民大街以南、酒城路以东、二泉路以北、杜康大道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城关留守儿童学校:1、辖区内村民子女;2、全县的外出务工人员子女、进城定居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罗村小学:1、辖区内村民子女;2、新周城路以南、西山龙凤山植物园以东、豫港大道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董村小学:豫港大道以南、杜康大道以东、人民大街以北、滨河大道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杜沟小学(西场学校西校区):1、辖区内村民子女;2、人民大街以南、酒城路以西、二泉路以北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河滨初级中学及河滨其它小学:1、辖区内村民子女;2、周城路以北的新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由河滨街道中心校统一协调)。
附件2
伊川县2020年新生报名时需要提供的
证明材料
一、城区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子女需提供材料:
1、监护人户口簿(父母一方必须是户主),以确认学生的户口性质、户籍所在地和年龄。
2、房产证(房主必须是父母一方且学生在父母名下),以确认学生的住址。买房无房产证的,可以以购房合同为依据。
3、在县城无购房的县城干部职工子女、城镇居民以户口簿上服务处所为准,没有标明服务处所的不予认定。
4、特殊情况的(三代同住,且父母无房产;有户无房),受托监护人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学校审验,然后按“房户一致”情况办理报名手续。
二、进城定居子女需提供材料:
1、监护人户口薄。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主必须是父母一方且学生在父母名下)。
3、外出就读证明材料(小学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开据,初中由当地初中或初中教育管理中心开据)。
三、进城务工子女需提供材料:
1、监护人户口薄。
2、父母(至少一方)的现居住地所在区的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营业执照)。
3、居住证(或暂住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4、外出就读证明材料(小学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开据,初中由当地初中或初中教育管理中心开据)。
四、七年级新生报名时需持小学生毕业证。
伊川县2020年中小学校廉洁招生
工作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做好“大班额”治理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向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全县人民群众承诺如下:
1、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县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做到规范、有序,不擅自做主或自行改变招生政策和工作程序。
2、招生工作在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下,按规定时间、计划进行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编办考试选拨学生。
3、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按照教体局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保证本辖区内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4、保证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名额进行招生。
5、招生期间扎实做好招生咨询及来人来访工作,关注舆论舆情,积极办理群众反映的招生问题,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上交矛盾的现象。
6、严格按照教体局的时间节点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不违规进行招生录取。
7、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做到诚信招生、廉洁招生。
在招生工作中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接受县教体局对学校及本人作出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伊川县教育体育局(盖章) 学校名称(盖章):
局 长: 负责人(签字):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附件4
伊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校起始年级计划
招生人数分配表
学 校 | 招生班额 | 招生人数 | |
初
中 | 实验中学 | 16 | 880 |
县直中学 | 20 | 1100 | |
伊川一中 | 10 | 550 | |
县直二中 | 6 | 330 | |
实中东区 | 6 | 330 | |
城关一中 | 8 | 440 | |
城关三中 | 6 | 330 | |
合 计 | 72 | 3960 | |
小
学 | 西场学校 | 14 | 770 |
实验小学 | 10 | 550 | |
县直二小 | 5 | 275 | |
县直三小 | 4 | 220 | |
思源实验学校(四年级) | 6 | 330 | |
城关南府店小学 | 14 | 770 | |
城关实验小学 | 4 | 220 | |
城关周村小学 | 4 | 220 | |
城关野狐岭小学 | 6 | 330 | |
城关留守儿童学校 | 2 | 110 | |
鸦岭乡杜沟小学 | 2 | 110 | |
合 计 | 71 | 3905 |
附件5
伊川县中小学起始年级学生预录取情况
登记表
学校:
序号 | 姓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父亲 姓名 | 联系电话 | 母亲 姓名 | 联系电话 | 家庭详细住址 |
备注:各项内容要填写清楚;家庭地址要精确到小区、门栋、楼层和门牌号(或街道、门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