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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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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17
来源: 伊川县教育体育局
一、基本政策
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中央财政贴息,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对象
入学前户口在洛阳市各县(市、区),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二、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入学前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高校助学贷款;
6.家庭经济困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的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同一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非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6.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用途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四、贷款额度
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总额为学费加住宿费之和(原则上为100的整数倍),本(专)科生最高限额为8000元,研究生最高限额为12000元(根据上级政策,研究生助学贷款原则上到高校办理)。
五、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应为学制加上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六、利息承担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政府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七、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每年12月调整一次,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优惠政策执行。
八、贷款偿还
学生毕业后5年内只需支付利息,5年后由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果借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出国等情况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合同本金和利息。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借款学生提前还款。
二、办理程序
一、办理日期:
7月20日—7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主要办理在校生的续贷;8月1日—9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集中办理2020年高校新生贷款及在校生续贷。
二、办理流程
1. 7月20日以后,由拟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
2. 注册成功后,回到首页,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重新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系统提示已经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由原高中就读学校为学生出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本宣传单“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一同到本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审查资料,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4. 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本年10月10日前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
5. 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发放贷款,高校在扣除学费、住宿费之后,剩余金额学生可以提现。
说明:学生注册登录时如有疑问,请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服务热线:95593
三、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初次办理所需材料:
1. 已经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持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费住宿费证明材料;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除携带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由原高中学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高校在读生办理贷款需出示真实有效的学生证、高校出具的该生没有办理过“高校助学贷款”的证明。
(二)、非初次办理贷款所需资料:
1.首先需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中提交续贷申请;
2.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经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名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无需盖章)、高校证明各一份。
温馨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在与同学们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同学们可以通过这个账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目前,通过支付宝进行助学贷款还款是开发银行主要的还款途径,使用支付宝还款不受开户行、地域和时间限制,并且无手续费,操作安全简便。同时,为方便不熟悉支付宝系统的同学或共同借款人还款,我市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均装备了移动POS机,可现场办理借记卡还款。
●为保障贷款学生与国家开发银行之间信息的畅通,国开行要求贷款成功的学生每年最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及时更新维护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地址、手机号的变更),凡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毕业确认是同学们开始还款的重要步骤,为了了解还款计划、确保自己能按时还款,请同学们在毕业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做好毕业确定工作。正常情况下,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为银行正常还款扣款日,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同学们的手机发放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自己的手机号,维护好自己的其他信息变更,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
●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在还款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防止出现问题。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并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8:00,咨询邮箱:zhuxue@cdb.cn
洛阳市教育脱贫攻坚推进小组办公室
洛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宣
洛阳市各县(市、区)办理生源地贷款机构一览表
办理单位名称 | 办公地址及电话 |
偃师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偃师市教育局一楼贷款服务大厅 67793369 |
伊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伊川杜康大道384号 80882969 |
汝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汝阳县汝鲁路实验高中西隔壁 68295223 |
孟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孟津县朝阳大道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孟津便民中心 67921236 |
洛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洛宁县教育局南楼一楼 66237730 |
嵩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县行政服务中心南100米县文化活动中心3楼66338228 |
栾川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县城君山东路第四实验小学院内66870200 |
宜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宜阳县教育局院内68821629 |
新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新安县新城上海路北段县教育局63087923 |
洛龙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洛龙区太康路5号定鼎门小学(原龙泰小学)东院五楼65631289 |
西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西工区长乐街西工区实验小学南侧63636058 |
廛河区学生资助中心 | 廛河区新街247号外语实验小学东隔壁63533433 |
伊滨区学生资助中心 | 伊滨区光武大道与新源路交叉口隆安东方明珠A座2楼67461856 |
老城区学生资助中心 | 老城区状元红路与经八路交叉口西北角古都集团院内520室65250209 |
吉利区学生资助中心 | 吉利区教育局院内一楼66959913 |
高新区学生资助中心 | 洛阳高新区火炬大厦B405室 64332336 |
涧西区学生资助中心 | 涧西区嵩山路39号涧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2226817 |
龙门风景管理区学生资助中心 | 龙门园区龙顾路龙门石窟文保中心262房间65982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