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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脱贫组〔2020〕113号关于2020年葛寨镇张棉村肉兔养殖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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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8-05
来源: 扶贫办
伊脱贫组〔2020〕113号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2020年葛寨镇张棉村肉兔养殖项目立项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葛寨镇政府:
伊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第五批农业产业项目立项的请示》(伊农文〔2020〕34号)文件已收悉,根据2020年产业谋划情况及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葛寨镇张棉村肉兔养殖项目59万元予以立项批复,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监管、验收等工作。葛寨镇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并于2020年8月15日前将相关财政评审批复报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项目完工时间为2020年9月底。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主管单位按照《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文件规定,进行项目报账。并按有关规定保存项目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设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督促葛寨镇政府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伊川县财政扶贫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236号)文件规定,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同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镇)、县级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0年伊川县葛寨镇张棉村肉兔养殖项目立项批复表
2020年7月29日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印发
附件: |
2020年伊川县葛寨镇张棉村肉兔养殖项目立项批复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时间进度 | 项目主管单位 | 建设任务 | 资金规模(万元) | 资金筹措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 | 带贫减贫机制 |
2020年伊川县葛寨镇张棉村肉兔养殖项目 | 产业扶贫 | 新建 | 张棉村(西印) | 2020年6月至9月 | 农业农村局 | 建设400㎡养殖房2个、兔笼72组及相关配套设施(大小风机各4个及降温设施二套);厂区道路硬化40米,宽3米,厚度18cm及厂区围墙300米,高2米;饲料库30平方米。 | 59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全村421户1719人,其中贫困户20户 | 每年产出肉兔48000斤/棚,按市场价6元/斤,收益288000元,两棚共计576000元。 | 是 | 吸纳本村贫困人口数20-30人务工,每户年均务工增加收益金额12000元、贫困户土地流转面积5亩、每亩年均流转收益金额600元、村集体收益金额4.7万元。 |
合计 | 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