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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脱贫组〔2020116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葛寨镇沙园村白沙镇炉坪村等村道路硬化项目立项批复

 

交通运输局,葛寨镇、白沙镇、平等乡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2020年白沙镇炉坪村至吕店镇田园村等村道路硬化项目进行立项的报告》(伊交字2020197)文件已收悉,根据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现将葛寨镇沙园村白沙镇炉坪村等村道路硬化项目4个、资金199万元予以立项批复(详见附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该批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监管、验收工作;其中白沙镇炉坪村道路硬化项目由交通局为业主,葛寨镇后富山村、平等乡古城村、马回村道路硬化项目分别由葛寨镇、平等乡为业主,负责项目的预算评审、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各项目业主单位2020810前将财政预算评审结果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执行标准。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工程标准、定额和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规定执行。

三、严格验收程序。项目完工时间为20209月底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须要求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四、严格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伊川县财政扶贫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236)文件规定,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同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县级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后续管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保存项目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设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葛寨镇沙园村白沙镇炉坪村等村道路硬化项目立项批复表

 

  2020729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29日印


附件












葛寨镇沙园村白沙镇炉坪村等村道路硬化项目立项批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责任单位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

带贫减贫机制

2020年伊川县白沙镇炉坪村至吕店镇田园村道路硬化项目

村基础设施

新建

白沙镇炉坪村

交通局

道路硬化长0.71公里,宽4.5米,厚18厘米

61.00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白沙镇炉坪村

覆盖全体540户2149村民,村民对设施效果非常满意。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540户2149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便利

2020年伊川县平等乡古城村至洛栾快道道路硬化项目

村基础设施

新建

平等乡古城

交通局

道路硬化0.82公里,宽4.5米,厚18厘米

48.00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平等乡古城村

覆盖全体1200户村民,村民对设施效果非常满意。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1200户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便利

2020年伊川县平等乡马回村至平等村道路硬化工程

村基础设施

新建

马回村、平等村

交通局

道路硬化0.95公里,宽4米,厚18厘米

45.00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平等乡马回村、平等村

覆盖全体800户村民,村民对设施效果非常满意。

改善全村800户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2020年伊川县葛寨镇沙园至石梯道路硬化项目

村基础设施

新建

沙园村

交通局

道路硬化0.5公里,宽4.5米,厚18厘米

45.00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葛寨镇沙园村

全体村民3313人,村民对设施效果非常满意。

改善全村3313人出行条件

合计






1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