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村振兴 > 乡村振兴项目


 

 

 

 

 

 

伊脱贫组〔2020114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鸦岭镇杜沟村葛寨镇后富山村道路硬化项目立项暨下达资金分配意见

   

 

鸦岭镇、葛寨镇,县交通局、财政局

伊川县交通运输《关于鸦岭镇杜沟村葛寨镇后富山村道路硬化项目立项的报告》(伊交字2020197号)文件已收悉,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现将鸦岭镇杜沟村葛寨镇后富山村道路硬化项目立项批复,并将资金396000予以下达(详见附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交通道路硬化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监管、验收工作;各乡(镇)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项目完工时间为20209月底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须要求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保存项目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设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伊川县财政扶贫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236)文件规定,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同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县级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批资金纳入《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管理,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和挤占资金。

五、县财政局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安排到位。

附件:鸦岭镇杜沟村葛寨镇后富山村道路硬化项目立项暨下达资金分配意见表

                     

  2020729

 


附件

鸦岭镇杜沟村葛寨镇后富山村道路硬化项目立项暨下达资金分配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资金使用单位

责任单位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元)

资金筹措方式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

带贫减贫机制

2020年伊川县鸦岭镇杜沟村道路硬化项目


新建

杜沟村

鸦岭镇

交通局

道路硬化0.35公里,宽4米,厚18厘米

198000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杜沟村

改善杜沟群众121户436人出行条件,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改善杜沟群众121户436人出行条件

2020年伊川县葛寨镇后富山村道路硬化项目


新建

后富山村

葛寨镇

交通局

硬化道路长0.425公里,宽4米,厚18厘米

198000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后富山村

改善全村845户3686人出行条件,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改善全村845户3686人出行条件

合  计







396000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