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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脱贫组〔202097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白沙镇程子沟村吕店镇老庄村道路

硬化项目立项批复

 

交通运输局,白沙镇、吕店镇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2020年白沙镇程子沟村等3个村道路硬化项目进行立项的报告》(伊交字2020154)文件已收悉,根据我县脱贫攻坚实际,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现将白沙镇程子沟村吕店镇老庄村道路硬化项目2个、资金155万元予以立项批复(详见附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监管、验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预算评审、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项目主管单位2020715前将财政预算评审结果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执行标准。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工程标准、定额和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规定执行。

三、严格验收程序。项目完工时间为20209月底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须要求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四、严格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伊川县财政扶贫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236)文件规定,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同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县级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后续管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保存项目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设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白沙镇程子沟村吕店镇老庄村道路硬化项目立项批复表

 

  202077


附件













白沙镇程子沟村吕店镇老庄村道路硬化项目立项批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时间进度

责任单位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

带贫减贫机制

2020年伊川县白沙镇程子沟村道路维修项目

村基础设施

维修

白沙镇程子沟村

2020年7月至9月

交通局

道路硬化长50米,宽6米,厚20厘米,护坡砌筑、混凝土圈梁、三七灰土、旧路基开挖

60.00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全村300户群众

覆盖全体300户村民,村民对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满意。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300户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020年伊川县吕店镇老庄村土坝加宽及路面整修

村基础设施

新建

吕店镇老庄村

2020年7月至9月

交通局

道路硬化长0.4公里,宽4.5米,厚18厘米

95.00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老庄和樱桃沟村351户1500人

方便老庄和樱桃沟村351户1500人

老庄和樱桃沟村351户1500人群众受益

合计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