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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水利局,鸦岭镇人民政府

伊川县水利局《关于上报鸦岭镇南姚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立项报告》(伊水政2019262)收悉根据我县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情况,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鸦岭镇南姚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个,资金37.51万元予以立项批复(详见附表)。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水利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监管、验收及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项目主管单位于2019115前将项目设计方案报送财政局,同时将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严格执行标准。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工程标准、定额和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规定执行。

三、严格验收程序。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管理部门须要求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主管单位《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伊政办201790文件规定,进行项目报账。

四、严格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伊川县财政扶贫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236)文件规定,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同时按照《伊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伊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伊扶贫办〔2017116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镇、县级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后续管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要按规定保存有关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设立项目公示牌,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鸦岭镇南姚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立项批复表

                              

 

 

                             20191028

 

 

 

 

 

 

 

 

 

 

 

 

 

 

 

附件

 

鸦岭镇南姚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立项批复表

 

主管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万元)

水利局

2019年伊川县鸦岭镇南姚沟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机井1眼300米,PE90管30米,水泵安装1套,30kw启动柜1台。

37.51

合  计



37.51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0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