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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2019年第一批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和白元镇杨寨村集体经济引导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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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9-09
来源: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白元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扶贫项目资金收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7月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饮水安全项目监理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分配意见的通知》(伊脱贫组〔2019〕76号)下达第一批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7.5万元,根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收回2019年第一批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7.5万元。
二、2019年6月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第一批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立项暨下达分配意见的通知》(伊脱贫组〔2019〕69号)下达2019年白元镇杨寨村下达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50万元,2017年4月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产业扶贫就业(帮扶)基地奖补项目批复的通知》(伊脱贫组〔2017〕27号)下达白元镇杨寨村就业帮扶基地资金20万元。根据《中共伊川县委 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伊文〔2017〕212号)中规定每个合作社所在村安排村集体经济引导发展资金50万元,现收回2019年白元镇杨寨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20万元。
三、县财政局自收到本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27.5万元收回国库。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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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