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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吕店镇下范村等村有关项目

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吕店镇、葛寨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根据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第一批扶贫项目立项的批复》(伊脱贫组〔2018241号)文件,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吕店镇下范村葛寨镇陡沟村戏台配套广场项目资金20.5予以下达(详见附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本批资金纳入《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伊政办〔201790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和挤占资金。

二、项目实施完毕后,请按照伊川县扶贫办、财政局《关于印发<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贫办〔2017〕116)、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伊川县财政扶贫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236文件要求将项目实施情况予以公示公告,并保存有关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设立项目公示牌,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财政局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安排到位。

 

附件:吕店镇下范村葛寨镇陡沟村戏台配套广场项目资金分配意见表

 

201963


附件

 吕店镇下范村葛寨镇陡沟村戏台配套广场项目资金

分配意见表

 

责任单位

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资金(万元)

吕店镇

1.2019年伊川县吕店镇下范村戏台配套广场硬化长25.6米、宽18米,硬化面积460平方米;2、砌围墙180平方米;3、砌台阶宽6米、10级

8.5

葛寨镇

2.2019年伊川县葛寨镇陡沟村戏台配套广场硬化940平方米(标准C25\厚15厘米)排水管道直径90厘米,总长30米;排水管道直径60厘米,总长45米(管厚8厘米);土方作业500立方米

10

合计

2

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