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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关于2024年伊川县吕店镇竹园村农产品仓储及深加工等项目立项的批复

 伊巩固脱贫组〔2024〕36号


县农业农村局,吕店镇、水寨镇、河滨街道人民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伊川县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立项的申请》(伊农产业〔2024〕21号)文件已收悉,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文件要求,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24年伊川县吕店镇竹园村农产品仓储及深加工等项目立项,资金337万元(详见附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主管的项目,负责项目的可行性调研、指导、监管、验收,吕店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项目初验、监理、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护、效益发挥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职责:一是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项目安全生产进行监管;二是确保项目资金优先、足额、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允许出现拖欠情况;三是确保当年项目11月底前完成决(结)算。项目实施单位在立项批复后一周内将财政预算评审批复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执行标准。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项目实施标准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规定执行。项目一经批复,严格按照预算评审和招投标内容进行施工,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由项目实施单位当月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待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变更。项目变更后资金总量超过合同价部分由实施单位自行解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不再安排资金计划。

三、严格验收程序。项目完工时间为2024年11月底。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须要求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四、严格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通知》(伊脱贫组〔2021〕124号)文件规定,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同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镇)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后续管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保存项目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设立项目永公示牌,并将项目资产纳入村“三资”管理等工作,切实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4年伊川县伊川县吕店镇竹园村农产品仓储及深加工等项目立项批复表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                

2024年伊川县吕店镇竹园村农产品仓储及深加工等项目立项批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时间进度

行业主管部门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

利益联结机制

2024年伊川县吕店镇竹园村农产品仓储及深加工项目

产业发展

新建

吕店镇竹园村

2024年9月至11月

县农业农村局

新建钢结构仓储厂房1800平方 米,配套水电、道路及中转场地硬化、土方等配套设施。

142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一般农户60余户,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20户

项目归属吕店镇竹园村,引导村民种植360亩艾草,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收入和群众收入,村集体年收入不低于3%。

通过带动种植、就近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带动竹园村、王村、温沟等村群众60余户(其中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0余人)参与产业增收,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

2024年伊川县河滨街道周岭社区路面改造项目

乡村建设行动类

新建

河滨街道周岭社区

2024年9月至11月

县农业农村局

水泥混凝土改造,道路面积776平方米,厚度20厘米,拆除路面1400立方米,处理路基2592.5立方米等。

15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178户708人

改善178户708人日常出行条件、居住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感。

改善178户708人日常出行条件、居住环境。

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韦村草莓基地产业道路配套项目

产业发展

新建

水寨镇韦村

2024年9月至11月

县农业农村局

铺设长2026米,宽3-6.5米,厚5cm的沥青路面,共计10124.2平方米,道路两侧新建水渠,长636米,规格为50cm*60cm。

150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581户

2782人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该村草莓种植条件,促进草莓产业发展,改善581户2782名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该村草莓种植条件,促进草莓产业发展,改善581户2782名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南申村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产业发展

新建

水寨镇南申村

2024年9月至11月

县农业农村局

钢构150平方米及电路配套等。

30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南申村700户2800人,其中脱贫户5户5人。

通过租赁形式,每年村集体直接收益3%以上,综合收益6%以上。通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培训及其他农事服务,助推粮食生产和集体经济增收,实现多方受益、多元共赢。群众对项目实施十分满意。

为全县提供机械化服务和培训服务,并通过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方式实现集体、农户和企业共赢,带动农户10户10人,其中脱贫户5户5人,每户年增收3000元收入。

合计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