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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202413

 

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关于2024年伊川县平等乡龙王屯村宋店村西村莘营村联合建设禽畜交易与肉羊屠宰厂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立项暨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平等乡、吕店镇、高山镇等人民政府

    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2024年伊川县平等乡龙王屯村宋店村西村莘营村联合建设禽畜交易与肉羊屠宰厂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立项暨资金拨付的请示》(伊组组〔2024〕27号)等文件已收悉,根据伊川县委、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伊川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伊文〔2024〕46号)等文件,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24年伊川县平等乡龙王屯村宋店村西村莘营村联合建设禽畜交易与肉羊屠宰厂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立项,并下达资金800万元(详见附表),同意下达2024年伊川县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388.5万元。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项目行业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可行性调研、指导、监管、验收,涉及乡镇(街道)为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职责:一是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项目初验、监理、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护、效益发挥等工作;二是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项目安全生产进行监管;三是确保项目资金优先、足额、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允许出现拖欠情况;四是确保当年项目11月底前完成决(结)算。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驻村工作经费的审核、发放、监管及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标准。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项目实施标准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规定执行。项目一经批复,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由项目实施单位当月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待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变更。项目变更后资金总量超过合同价部分由实施单位自行解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不再安排资金计划。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项目,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伊川县财政局、伊川县委组织部、伊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伊川县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伊财农〔2021号)要求进行报账。

三、严格验收程序。项目完工时间为2024年9月底。项目完工后,乡镇(街道)负责项目初验,对初验合格的,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复验,填写验收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主管单位按照《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文件规定,督促实施单位进行资金报账。

、严格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通知》(伊脱贫组〔2021〕124号)文件规定,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同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镇)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后续管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保存项目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设立项目永公示牌,并将项目资产纳入村“三资”管理等工作,切实加强对衔接资金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六、资金使用管理。县财政局收到文件后10日内将资金安排到位。本批资金纳入《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和挤占资金。

七、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收到文件后5日内向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2024年伊川县平等乡龙王屯村宋店村西村莘营村联合建设禽畜交易与肉羊屠宰厂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立项暨资金分配意见表

 2.2024年伊川县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资金分配意见表

                        

                            2024510

 

 


 附件1                

 2024年伊川县平等乡龙王屯村宋店村西村莘营村联合建设禽畜交易与肉羊屠宰厂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立项暨资金分配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建设期限

资金使用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

联农带农机制

2024年伊川县平等乡龙王屯村、宋店村、西村、莘营村联合建设禽畜交易与肉羊屠宰厂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产业
发展

新建

平等乡龙王屯村

2024
3月
9月

平等乡人民政府

县委组织部

平等乡龙王屯村、宋店村、西村、莘营村每村投入衔接资金50万元,共计200万元,用于建设长 72.88 米、宽 44 米肉羊屠宰厂,建筑面积 3206.7平方米,禽畜交易区 2280.2平方米,配套厂区排污管网、集污处理设施、电力设施等。

280

衔接资金200万元、自筹资金80万元。

2318户10083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427户1988人

项目建成后,按照每村50万元,产权归属平等乡龙王屯村、宋店村、西村、莘营村村集体所有,每年每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同时解决养殖户、屠宰户群体管理难的社会问题,促进和改善龙王屯村397户群众人居环境,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项目实施后,一是通过土地流转带动20户群众亩均收入800元。二是可安排 12名以上脱贫户、监测户从事保洁、管理、粪污抽渣等公益岗位。三是改善397户群众居住环境。

2024年伊川县吕店镇丁流村、孙瑶村、北村联合建设仓储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产业

发展

新建

吕店镇丁流村

2024

3月至9月

吕店镇人民政府

县委组织部

建设上下两层建筑面积1344平方米(长16米、宽42米)仓储,采用框架结构。项目建成后,通过对外出租经营,预计每年每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带动解决群众就业20个,其中脱贫户、监测户8人,每人每年增收20000元以上。该项目建成后,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同时,为丁流村及周边村群众提供便利。

160

衔接资金150万元、自筹资金10万元。

550户2117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5户8人

项目建成后,按照每村50万元,产权归属丁流村,孙瑶村,北村集体所有,每年每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同时解决了丁流、西河、上庄等八官线附近村无生活购物场所、丁流村老大队部长期闲置,群众意见大的社会问题,带动村民就业,同时给村民带来购物便利,根本上解决村集体经济收入低的问题,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项目建成后,一是提供就业岗位20个(脱贫户、监测户8人),每人每年增加收入20000元以上。二是丁流村通过原大队闲置土地资产入股,每年获取一定村集体经济收入。

2024年高山镇高东村黄村草场村联合建设标准化厂房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产业
发展

新建

高山镇高山村

2024
3月
9月

高山镇

人民政府

县委组织部

拟建设准化厂房一座及地面硬化,厂房总面积1260平方米,每层面积630平方米(长21米、宽30米),内部两层结构,主体框架为H型钢材,四个侧面和顶部为防火彩钢夹芯板瓦。

200

衔接资金150万元、自筹资金50万元。

1863户8042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108户318人

项目建成后,按照每村50万元,产权归属高东村、黄村、草场村三个村集体所有,每年每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同时解决就业岗位50个左右,促进和改善群众就业问题,根本上解决群众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困境,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高东村、黄村、草场村三个村集体共有,采取出租经营模式。一是解决就业岗位50个,其中脱贫户、监测户8人左右,通过务工每人每年增加3万元;二是通过加工工艺品带动周边群众参与生产加工;三是对务工人员开展生产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增加收入。

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韦村仓储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产业
发展

新建

水寨镇韦村

2024
3月
9月

水寨镇人民政府

县委组织部

拟建设50米(长)×10米(宽)×4米(单层高),两层共计1000平方米左右框架结构。

 

100

衔接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50万元。

581户2782人,其中脱贫户15户,监测户5户28人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韦村集体所有,每年集体经济收入增加6万元以上。同时解决老党群服务中心地块闲置浪费的社会问题,改善村集体经济收入结构,根本上解决部分脱贫户、监测户务工问题,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一是带动就业务工8人(脱贫户、监测户3人);二是通过闲置土地资产入股,每年获取一定村集体经济收入。

 

2024年伊川县鸣皋镇杨海山村邢庄村季沟村联合建设烟薯育苗基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产业
发展

新建

鸣皋镇杨海山村

2024
3月
9月

鸣皋镇人民政府

县委组织部

主要建设6个烟薯育苗联体大棚,每个联体育苗大棚长40米、宽32米、高5米;配套建设1个100立方米的蓄水池及供水设施;架设700米高压线路与50KV变压器1台。

165

衔接资金150万元、自筹资金15万元。

729户3495人,其中脱贫户23户94人,监测户5户23人。

项目建成后,按照每村50万元,产权归属杨海山村,季沟村,邢庄村集体所有,每年每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通过实施该项目每年可为2000亩地烟叶种植和3000亩红薯种植提供幼苗,同时又可为100余名群众就近就业,辐射延伸带动周边村种植烟叶红薯等经济作物,增加群众收入,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项目建成后,一是村集体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带动务工100余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10余人,每人每年增收3000元以上;二是为三个村及周边村农户提供高品质幼苗,同时给予技术指导,带动农户通过种植烟薯增加收入;三是帮助农户拓宽销售渠道,实现产销对接,增加收入。

2024年伊川县鸦岭镇石桥村标准化车间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产业
发展

新建

鸦岭镇石桥村

2024
3月
9月

鸦岭镇人民政府

县委组织部

建设一个框架结构标准化车间450平方米(长25米、宽18米、高7米)

54

衔接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4万元。

10户10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6户6人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鸦岭镇石桥村集体所有,每年每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同时解决带动解决群众就业10余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6余人。社会问题,通过租赁形式(黄粉虫养殖)增加村集体收入,根本上解决周边蝎子养殖户与干虫市场化销售,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一是带动就业务工10人(脱贫户、监测户6人);二是通过集体收益二次分配,安排公益性岗位5人。

 

2024年伊川县鸦岭镇常川村集贸市场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产业
发展

新建

鸦岭镇常川村

2024
3月
9月

鸦岭镇人民政府

县委组织部

新建99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集贸市场一座(长55米、宽9米)。

90

衔接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40万元。

15户15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5户5人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鸦岭镇常川村集体所有,每年每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同时解决带动解决群众就业15余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5余人。社会问题,促进和改善规范周边7村集贸市场农副产品交易问题,根本上解决商贩乱占街道经营现象问题,群众对项目实施非常满意。

一是带动就业务工15人(脱贫户、监测户5人);二是通过集体收益二次分配,安排公益性岗位5人

合计








1049

衔接资金800万元





附件2

 2024年伊川县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资金分配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时间进度

主管部门

资金使用单位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

利益联结机制

2024年伊川县城关街道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城关街道办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城关街道办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8.5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河滨街道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河滨街道办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河滨街道办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11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鸦岭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鸦岭镇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鸦岭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46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高山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高山镇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高山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24.5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平等乡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平等乡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平等乡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17.5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鸣皋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鸣皋镇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鸣皋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41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酒后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酒后镇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酒后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30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葛寨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葛寨镇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葛寨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23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白元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白元镇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白元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21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水寨镇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水寨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11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白沙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白沙镇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白沙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28.5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半坡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半坡镇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半坡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12.5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江左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江左镇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江左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37.5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吕店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吕店镇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吕店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42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4年伊川县彭婆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彭婆镇

2024年1月-12月

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彭婆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34.5

衔接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合计








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