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巩固脱贫组〔2023〕78号关于下达2023年伊川县半坡镇刘窑村农旅配套等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 
						
日期:2023-12-06
来源: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伊巩固脱贫组〔2023〕78号
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3年伊川县半坡镇刘窑村农旅配套等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半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伊川县半坡镇刘窑村农旅配套项目的批复》(伊财投审〔2023〕774号)、县住建局关于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申请(伊建文〔2023〕247号)等文件已收悉,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下达2023年伊川县伊川县半坡镇刘窑村农旅配套等项目资金2064818.57元(详见附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半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要严格按照立项批复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本批资金纳入《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和挤占资金。
三、县财政局自收到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安排到位。
四、项目实施单位自收到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023年伊川县半坡镇刘窑村农旅配套等项目资金分配意见表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2023年伊川县半坡镇刘窑村农旅配套等项目资金分配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时间进度  | 资金使用单位  | 行业主管部门  | 建设任务  | 资金规模(元)  | 资金筹措方式  | 绩效目标  | 利益联结机制  | 备注  | 
2023年伊川县半坡镇刘窑村农旅配套项目 
  | 产业发展  | 新建  | 半坡镇刘窑村  | 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  | 半坡镇人民政府  |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1、财政资金主要建设:道路1625㎡,护坡1530m³,灌溉排水渠260m,电商直播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350㎡,生产桥修复一座(宽4.1m,长18m),公共卫生间1座(100㎡)及相应配套场地(150㎡),莲藕种植3650㎡。 2、村级自筹资金:鼓励和发动群众建设农家乐5处,民宿4处。  | 1937818.57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刘窑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村集体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的6%,群众满意率100%。  |  通过务工就业方式带动脱贫监测户6户25人,年人均可增加收入1万元。 
  | 一般村  | 
2023年伊川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新建(改建)  | 鸦岭镇(许沟村、南姚沟)白沙镇(白沙村、豆村、叶村)、江左镇(杨窑村、段村、刘楼村)、彭婆镇(杨营村)葛寨镇(后富山村、王庄村)  | 2023年7月-2023年12月  | 县住建局  | 县住建局  | 农村危房改造(新建)11户  | 127000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 通过对(脱贫户或监测户)11户40人危房改造,落实“四不摘”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受益群众满意度100%  |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使我县11户40人家庭安全住房得到保障。  | 一般村  | 
合计  | 2064818.57  | |||||||||||
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