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村振兴 > 乡村振兴项目

巩固脱贫202317

 

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3年伊川县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中共伊川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按照《伊川县财政局、中共伊川县委组织部、伊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伊川县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伊财农2021号)、《中共伊川县委组织部、伊川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管理事宜的通知>》(伊乡振20221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下达2023年伊川县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388.5元(详见附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中共伊川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为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主管部门,负责驻村第一书记的管理、指导、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驻村工作经费的审核、发放、监管及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实施单位要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伊脱贫组〔2021〕124号)文件规定,建立驻村帮扶工作台账、规范整理有关资料。

三、本批资金纳入《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和挤占资金。

四、资金使用单位自收到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申报表,县财政局自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安排到位。

 

附件:2023年伊川县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资金分配意见表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2023年伊川县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资金分配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时间进度

主管部门

资金使用部门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

带贫减贫机制

2023年伊川县城关街道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城关街道办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城关街道办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8.5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滨河街道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滨河街道办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滨河街道办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11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鸦岭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鸦岭镇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鸦岭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46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高山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高山镇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高山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24.5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平等乡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平等乡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平等乡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17.5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鸣皋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鸣皋镇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鸣皋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41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酒后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酒后镇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酒后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30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葛寨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葛寨镇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葛寨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23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白元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白元镇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白元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21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水寨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水寨镇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水寨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11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白沙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白沙镇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白沙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28.5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半坡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半坡镇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半坡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12.5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江左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江左镇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江左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37.5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吕店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吕店镇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吕店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42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2023年伊川县彭婆镇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帮扶工作经费

其他

新建

彭婆镇

2023年1月-12月

中共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

彭婆镇政府

按照脱贫村每村1.5万元,一般村每村1万元,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经费

34.5

整合资金

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帮扶工作

合计








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