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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葛寨镇葛寨村乡村道路

硬化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县发改委、财政局、葛寨镇

根据伊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伊川县葛寨镇葛寨村乡村道路项目(以工代赈)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伊发改审批202243号)、伊川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伊川县葛寨镇葛寨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的批复》(伊财投审2022347号)文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葛寨镇葛寨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资金1361887.62元予以下达(详见附表),同时提出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县发改委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验收工作;葛寨镇为项目实施单位,请按照项目评审的施工设计,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同时做好群众参与务工,劳务报酬发放比率不低于总投资的15%

    二、严格执行标准。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工程标准、定额和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规定执行。

三、严格验收程序。项目完工时间为20229月底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须要求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四、严格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实施单位要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伊川县财政扶贫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236)文件规定,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同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后续管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保存项目档案资料、项目形成的资产纳入村“三资”管理、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设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六、强化资金监管。批资金纳入《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管理,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和挤占资金。财政局在收到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1361887.62元安排到位。资金使用单位在收到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022葛寨镇葛寨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资金分配意见

 

202267


附件













2022年葛寨镇葛寨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资金分配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资金使用单位

责任单位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元)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

联农带农机制

备注

2022年伊川县葛寨镇葛寨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

村基础设施

新建

葛寨村

葛寨

发改委

总长672米,宽6.5米,厚6厘米道路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

1361887.62

12000人

改善12000名群众出行条件,促进沿线村整体提升。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12000名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非贫困村

 







1361887.62








伊川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9-68333752

伊川县财政资金监督电话:0379-68333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