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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巩固脱贫组〔2022〕23号关于2022年伊川县高山镇谷瑶村丹参红薯种植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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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23
来源:
伊巩固脱贫组〔2022〕23号
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关于2022年伊川县高山镇谷瑶村丹参红薯种植项目立项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高山镇人民政府: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伊川县高山镇谷瑶村丹参红薯种植项目立项的申请》(伊农产业〔2022〕22号)文件已收悉,依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伊川县高山镇谷瑶村丹参红薯种植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22年伊川县高山镇谷瑶村丹参红薯种植项目立项,资金315.2万元(详见附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调研、指导、监管、验收,高山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职责:一是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初验、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护等工作;二是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项目安全生产进行监管;三是确保项目资金优先、足额、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允许出现拖欠情况;四是确保当年项目11月底前完成决(结)算。项目主管单位在立项批复后一周内将财政预算评审批复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执行标准。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项目实施标准、定额及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规定执行。项目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
三、严格验收程序。项目完工时间为2022年9月底。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须要求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四、严格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通知》(伊脱贫组〔2021〕124号)文件规定,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同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镇)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后续管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保存项目档案资料、建立工程管护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设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并将项目资产纳入村“三资”管理等工作,切实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2022年伊川县高山镇谷瑶村丹参红薯种植项目立项批复表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2022年伊川县高山镇谷瑶村丹参红薯种植项目立项批复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时间进度 | 主管单位 | 建设任务 | 资金规模(万元) | 资金筹措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 | 利益联结机制 | 是否贫困村 |
1 | 2022年伊川县高山镇谷瑶村丹参红薯种植项目 | 产业扶贫 | 新建 | 高山镇谷瑶村 | 2022年3月至9月 | 农业农村局 | 种植丹参2072亩、红薯4906亩,机井2眼,配套潜水泵、井堡;改建道路4.706km | 315.2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 120户520人,其中脱贫户37户128人 | 产权归属高山镇谷瑶村建成后丹参亩收益增加500元/年,红薯亩收益增加1000元/年,村集体年收益50元/亩,群众满意度100% | 是 | 带动农户120户520人,其中脱贫户37户128人,为100余人就近就业提供岗位,增加村民收入6500元/人/年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