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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沙镇白沙村等村集体经济养殖项目立项暨下达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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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22
来源:
伊脱贫组〔2020〕141号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白沙镇白沙村等村集体经济养殖项目立项暨下达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
白沙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白沙镇白沙村等村集体经济养殖项目立项暨资金拨付的请示》(伊农文〔2020〕62号)已收悉,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白沙镇白沙村等养殖项目予以立项,并将资金8854000元予以下达(详见附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县农业农村局为白沙镇白沙村、省庄村、杨岭村、孝村等养殖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验收等工作。白沙镇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项目完工时间为2020年10月底。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主管单位按照《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文件规定,进行项目报账。
三、项目完工后,项目主管单位督促白沙镇人民政府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伊川县财政扶贫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的通知》(伊脱贫组〔2018〕236号)文件规定,建立项目台账、规范整理项目资料一式三份(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村各一份),并按照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川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伊脱贫组办〔2018〕28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在有关行政村、乡(镇)、县级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通过验收后,要按规定保存有关档案资料、设立项目公示牌等,强化群众参与,加强对财政扶贫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五、本批资金纳入《伊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伊政办〔2019〕44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和挤占资金。
六、县财政局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安排到位。
附件:2020年伊川县白沙镇白沙村等村集体经济养殖项目立项暨资金分配意见表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 ||||||||||||||
2020年伊川县白沙镇白沙村等村集体经济养殖项目立项暨资金分配意见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实施 地点 | 时间 进度 | 项目主 管单位 | 建设任务 | 资金规模(元) | 资金筹措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 | 带贫减贫机制 | |
1 | 伊川县白沙镇白沙村村集体经济养殖项目 | 产业扶贫 | 新建 | 白沙镇杨岭村 | 2020年9月-2020年10月 | 县农业 农村局 | 资金物化为养殖大棚1个,长90米、宽20米、高4.5米,钢构结构,占地1800平米 | 2213500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带动20户贫困户 | 产权归属村集体,年增加村集体收入13.8万元,带动贫困群众实现增收 | 是 | 带动20户贫困户稳定增收,村集体年增收13.8万元。 | |
2 | 伊川县白沙镇省庄村村集体经济养殖项目 | 产业扶贫 | 新建 | 白沙镇杨岭村 | 2020年9月-2020年10月 | 县农业 农村局 | 资金物化为养殖大棚1个,长90米、宽20米、高4.5米,钢构结构,占地1800平米 | 2213500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带动20户贫困户 | 产权归属村集体,年增加村集体收入13.8万元,带动贫困群众实现增收 | 是 | 带动20户贫困户稳定增收,村集体年增收13.8万元。 | |
3 | 伊川县白沙镇杨岭村村集体经济养殖项目 | 产业扶贫 | 新建 | 白沙镇杨岭村 | 2020年9月-2020年10月 | 县农业 农村局 | 资金物化为养殖大棚1个,长90米、宽20米、高4.5米,钢构结构,占地1800平米 | 2213500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带动20户贫困户 | 产权归属村集体,年增加村集体收入13.8万元,带动贫困群众实现增收 | 是 | 带动20户贫困户稳定增收,村集体年增收13.8万元。 | |
4 | 伊川县白沙镇孝村村集体经济养殖项目 | 产业扶贫 | 新建 | 白沙镇杨岭村 | 2020年9月-2020年10月 | 县农业 农村局 | 资金物化为养殖大棚1个,长90米、宽20米、高4.5米,钢构结构,占地1800平米 | 2213500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带动16户贫困户 | 产权归属村集体,年增加村集体收入13.8万元,带动贫困群众实现增收 | 是 | 带动16户贫困户稳定增收,村集体年增收13.8万元。 | |
合计 | 8854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