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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群众监督电话运行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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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2-17
来源: 伊川县扶贫办
伊扶贫办〔2017〕8号
伊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群众监督电话运行机制》的
通 知
机关各科室:
伊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群众监督电话接听制度》已经县扶贫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伊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群众监督电话运行机制
为了保证及时接收、了解群众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及问题反馈,保证群众来电及时、妥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将扶贫办综合科电话:68333752设为扶贫工作群众监督电话,该电话是受理群众来电,听取群众反映问题、对扶贫工作的建议、意见、批评、投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是接受群众咨询扶贫有关政策的服务窗口。
二、主要任务是:受理群众通过电话提出的咨询、意见、建议、批评、投诉和求助,对责任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三、在工作时间内,办公室电话需有工作人员负责值守,保证随时接听。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四、第一个接听来电的人员为首接责任人。首接责任人负责回答、记录、办理来电人反映问题,对政策明确、情况清楚、能够当场答复的应立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作好登记,并转有关科室,及时予以答复,同时填写办公室电话通信记录本。
五、需特办、急办的事项,值守人员要立即告知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六、因首接责任人未能合理回复、及时传达等造成的工作延误、致使单位名誉受损或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其责任。
七、在法定工作时间,需急办或特办的工作,在已告知情况下,领导打电话督办未接听电话且造成工作延误等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需严格执行此制度并互相监督。
2017年2月10日
伊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