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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伊川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奖补实施方案》《伊川县贫困户脱贫光荣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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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6-27
来源: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现将《伊川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奖补实施方案》《伊川县贫困户脱贫光荣奖励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6日
伊川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奖补
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性,促进贫困户通过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转移就业劳动力,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二、补贴标准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对每人实现转移就业收入10000元的,一次性奖补交通费500元;对每人实现转移就业收入15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奖补交通费1000元。
三、核定办法、时间及流程
按照季度申报、年度申请的原则,进行奖补。
(一)季度申报。每季度末由贫困户个人向驻村工作队申报转移就业收入,计入户档明白卡,并由主要家庭成员签字、摁指印。
(二)年度申请。申请人到村委领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证明(模板),填写有关信息后一式3份递交驻村工作队。
(三)村委核实。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对申报的收入证明信息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统一上报乡镇(街道)扶贫办。
(四)乡镇核拨。乡镇(街道)扶贫办对相关信息复核无误后,加盖乡镇(街道)扶贫办公章(乡档、村档、户档各留存一份),由各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系统将奖补资金发放至贫困户“一卡通”账户。
四、资金使用管理
奖补资金由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统一划拨,并参照《伊川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和管理。乡镇(街道)是项目责任单位,应做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申报的审核工作,对作假、冒领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证明模板
附件: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收入证明
我叫 ,身份证号 ,家住伊川县 乡镇(街道) 村 组,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我于2018年 月至2019年 月,在 务工,实现收入 元。
一卡通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申请人签字(指印):
证明人(家庭成员)签字(指印):
驻村工作队长或第一书记签字:
村两委盖章:
乡镇(街道)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伊川县贫困户脱贫光荣奖励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贫困户自主脱贫内生动力,鼓励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自主脱贫,现就贫困户脱贫光荣奖励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
2019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奖励标准及工作流程
奖励标准:对2019年实现脱贫且录入国办系统,并对帮扶工作满意、脱贫认可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奖励400元。
工作流程:1.自我申请。由贫困户自我提出申请(见附件模板),一式3份递交驻村工作队,并将收入计入户档明白卡,由主要家庭成员签字、摁指印。2.审核上报。由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对上报户收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将奖励名单和额度加盖村两委公章后,上报乡镇(街道)扶贫办。3.核拨奖励。乡镇(街道)扶贫办对相关信息复核无误后,加盖乡镇(街道)扶贫办公章(乡档、村档、户档各留存一份),由各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系统将奖励资金发放至贫困户“一卡通”账户,并由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召开奖励表彰大会。
附件:贫困户脱贫光荣奖励申请
附件:
贫困户脱贫光荣奖励申请
我叫 ,全家共 口人,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住伊川县 乡镇(街道) 村 组。我们家在2018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 个季度人均纯收入 元,同时实现了两不愁四保障,对帮扶工作表示认可,可以实现稳定脱贫。
一卡通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户主签字(指印):
证明人(家庭成员)签字(指印):
驻村工作队长或第一书记签字:
村两委盖章:
乡镇(街道)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