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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

城关街道办事处关于收回2018年转移就业及脱贫光荣奖励追加资金剩余资金的请示》(伊城办201932号)收悉,根据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城关街道办事处的请示,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回城关街道办事处2018转移就业及脱贫光荣奖励结余资金9600元(详见附表)。

二、县财政局自收到本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收回国库。

附件:城关街道办事处2018年转移就业及脱贫光荣奖励结余资金收回明细表

城关街道办事处2018年转移就业及脱贫光荣奖励结余资金收回明细表

乡  镇

原项目名称及建设任务

原下达资金规模(元)

原批复文号

资金收回后建设任务

本次收回资金(元)

城关街道办

转移就业补贴9人

9000

伊脱贫组〔2019〕15号

转移就业补贴1人

8000

脱贫光荣奖励5户

2000

脱贫光荣奖励1户

1600

合  计


11000



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