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村振兴 > 项目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伊川县2024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河南省财政局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1号)7193万元(中央)

2.《河南省财政局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6号)(洛财农[2022]83号)1851万元(省级)

3.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015万元(县级)

4.《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洛财农[2023]78号)3265万元(市级)

5.《河南省财政局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4号)908万元(中央)

6.《河南省财政局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18号)246万元(省级)

7.《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洛财农[2024]41号)1245万元(市级)

8.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洛财农[2024]49号)105万元(市级)

      9.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19号)2500万元(省级)

二、分配原则

根据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分配资金。

三、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1.下达2024年伊川县半坡镇刘窑村村东道路整修项目等项目资金15232204.42元;追加2024年伊川县特色种植补贴(防返贫监测户种植补贴)项目资金954254元;追加葛寨镇后富山村特色产业配套道路资金70326.05元,合计16256784.47元(详见附件1)。

2、收回2024年伊川县肉牛扩群增量项目等剩余资金4435300元(详见附件2)。

3、变更2024年伊川县水寨镇韦村仓储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任务,资金规模,财政资金不变,自筹资金增加20万元(详见附件3)

4、根据省级衔接资金绩效考评关于资金拨付的相关要求,结合项目资金报账资料情况,调整2024年伊川县“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农业技术培训项目等项目部分资金级次,涉及资金2522591.46元,总资金量不变(详见附件4)。

四、监督举报电话:

伊川县衔接项目监督电话:0379-68333752

附件:

伊财预[2024]39号第十五批(1).docx

伊财预[2024]39号第十五批(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