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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2年伊川县江左镇白村等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资金的通知

 

农业农村局、江左镇、酒后镇

根据《伊川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2022年伊川县江左镇白村等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的通知》巩固脱贫[2022]51号文件要求,2500000元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一、将江左镇吴沟村、白村、武寨村、李寨村调整成张洼村、温寨村、官庄村、塔沟,将酒后镇老庄村换成寨上村,资金不变(详见附件)

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预算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项目跟踪运行监控,并在项目执行期间或期满后,根据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执行总结绩效目标管理的经验,研究开发适用于本单位的绩效指标体系,使绩效目标的设定更加科学合理,并将项目的绩效目标信息进行公告公示。

 

 

附件1:调整2022年伊川县江左镇白村等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资金情况表

附件2绩效目标表

 

 

   

 

 

2022426

伊财预(2022)11号调整.xls

伊财预[2022]11号调整(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