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4-16
来源:
伊川县财政局
关于收回江左镇白土瑶村等互助资金的通知
江左镇、吕店镇:
根据《伊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收回江左镇白土瑶村等互助资金的批复》伊脱贫组[2021]24号文件,现将85423.43元予以收回,具体如下:
一、收回江左镇白土瑶村互助金50000元;吕店镇温沟村互助金35423.43元。
二、请江左镇、吕店镇于10个工作日内退回以上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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