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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伊川县发改委起草了《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对《伊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川县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办〔2023〕11号)予以废止。特现面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建议,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就有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群众、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拨打伊川县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股,办公电话0379-69599003或发送邮件至邮箱ycxfgwzh@163.com反馈意见建议。           

二、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4年8月17日。

伊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