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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伊川县公安局在破获盗窃案件过程中追回一批被盗电动车、摩托车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河南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对以下车辆(详见附件)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车辆所有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购车发票等车辆所有权证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伊川县公安局认领,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置。

公告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5年1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沈警官  0379-69396908

特此公告

 

 附:伊川县公安局无主车辆登记表

 


伊川县公安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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