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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阐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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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1
来源: 伊川县融媒体中心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这三个“倡导”,勾绘出一个国家的价值内核、一个社会的共同理想、亿万国民的精神家园,在全社会激发起强烈的共鸣。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12个词,共24个字;24个字,囊括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
提出了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有深厚的传统底蕴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符合历史、合乎实践,贴近民情、顺乎民意,能够发挥出广泛的感召力、强大的凝聚力和持久的引导力。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家
富强 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
民主 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
文明 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
和谐 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