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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落实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主要事项分工任务,将法治建设贯穿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以来,通过专题宣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党组会议专题讲法6次,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12次,多层次、宽范围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及地方性法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11次,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年累计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6次,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12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经集体讨论决定。聘请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完善机构部门职能与依法决策机制。在县委编办牵头组织下,完成了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厘清了部门职责边界,优化了工作流程,推动机构部门职能协同高效。健全重大行政事项、案件决策程序,法制审核人员全程参加局“三重一大”会议和案审会,确保决策的合法性。严格执行起草、审核、备案等程序,强化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5年制定了《伊川县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伊川县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伊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配合工作办法》,从行政处罚案件的移交、立案、查处、会审等环节全过程加强法制审核与监督,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南(试行)》《河南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版)》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优化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流程,确保执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积极推行城管“721”工作法、柔性执法,落实“四张清单”制度(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等措施,做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使用,完善音像记录资料管理,推动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可溯可查。2025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5起,均未出现信访、舆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象。 三是强化队伍素质建设。狠抓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本年度,共开展讲座培训8期,同时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模拟执法办案等法治建设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通过“实战性”的执法演练,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落实普法责任。一是以“12.4宪法宣传日”“法治惠民行”等主题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认真履行普法责任,现场解答群众疑惑,不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和全社会法治意识。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扩大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本年度共开展3次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开展普法相关宣传报道6篇。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制度。做到全程留痕、规范透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全年高效办理行政备案、许可135宗,实现“一窗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坚持柔性执法。在日常执法中优先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全年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76份,约谈28人次,提醒告诫400多人次。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尽管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法治素养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和敏锐度不够,法治观念和履职能力仍需加强。

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办案技巧、法规运用能力不足,案卷存在细节瑕疵,证据收集形式单一;柔性监管、非接触性执法等方式运用不够充分,执法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

三是法治宣传的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普法宣传仍较多依赖传统方式,运用新媒体以案释法的能力和吸引力不足,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同感有待加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在深化理论武装上再下功夫。制定系统化的年度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作为党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探索建立“法治能力”测评机制,推动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实际能力。

(二)在规范执法行为上再出实招。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细化从接案到结案的全流程标准。建立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开展“沉浸式”案卷评查和交叉互评。探索“非现场执法”等智慧监管模式,以技术赋能规范执法。

(三)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再见实效。 全面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和“无事不扰”制度,动态更新并严格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深化与其他部门的“监管一件事”联合执法,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四)在提升普法效能上再谋新篇。创新“互联网+普法”形式,打造城管普法短视频等新媒体品牌。聚焦占道经营、油烟净化、私搭乱建等群众关切,深入社区、企业开展“订单式”普法,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五)在强化监督问责上再动真格。健全内部层级监督和外部社会监督机制,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参与执法监督评议。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群众反复投诉的案例进行倒查分析,以刚性约束倒逼执法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