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
日期:2023-01-10
来源: 社保中心
一、事项名称: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依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县社保机构方可为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仅限于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等支付手续。
5.《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条: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手续……。
三、受理条件:
伊川县进行参保登记职工。
四、申请材料:
1. 社会保险中断表(1份)
2. 火化证明(1份)
3. 户口注销证明(1份)
五、办理流程:
六、主管部门:
伊川县社会保险中心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八、办理地点:
伊川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
九、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30工作日
法定时限:30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9—69368517
监督电话:0379—68369523
十一、收费标准:
无
十二、收费依据:
无
十三、常见问题:
无
十四、办理环节及处理人:
受理:伊川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
审核:王翠婷 13939933221
办结:李浩 1513630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