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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衣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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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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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农历十月初一),是传统寄托哀思的“寒衣节”。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紧要期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寒衣节”前后森林零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级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层面森林防灭火责任,林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教育、应急、民宗、文旅、气象、公安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和安排巡查巡护,全员额防火、全方位防火、全社会防火、全天候防火,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群防群控。借助森林防火宣传月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政策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推动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群防群治。
(三)强化火源管控。要把野外火源管控作为关键环节,真正做到防住人、管住火。严把进山入林关,对农林生产、工程施工、旅游休闲等相关人员的火种检查和宣传力度,严禁将火源和易燃物品带进林区。要加强对进山路口、农林结合部、行政交界处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护,管控及瞭望监测,全面排查火险隐患,加大对祭祀用火和生产用火的管理,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对林区或林缘有燃气管道、电力线路等经过的地方,要加强沿线的巡查防护力度,消除火险隐患,防范于未燃。
(四)引导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扫,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祭祀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把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新风正气。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祭扫的先行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亲朋好友和周围群众。
(五)做好应急处置。要结合实际配足配齐森林防火物资和装备,落实前指装备配备,提升火场指挥能力,高火险时段、高风险区域靠前预置扑火力量和物资装备,全员全时在岗备勤,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出动。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十个严禁”和“十个必须”等规定,坚决避免仓促上阵、急于求胜造成小火亡人,牢牢守住扑火安全底线,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六)严格值班值守。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落实紧要期值班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工作信息和政令畅通。严禁脱岗、漏岗、缺岗。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处置情况,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对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