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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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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11
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样检验中,发现我辖区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伊川县世昌冷鲜肉超市经营的1批次鸡腿不合格。产品名称:鸡腿,规格为90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8月1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武陟县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单位:CFU/g,标准指标:n=5,c=2,m=10,M=10²,实测值:<10|<10|3.1×10³|<10|<10;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9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号:NO:ZCJC-SP201110068245)检验报告送达伊川县世昌冷鲜肉超市,同时启动核查处置。责令该经营单位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鸡腿,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召回该批次产品,同时查找不合格原因,并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20年1月3日,我局对伊川县世昌冷鲜肉超市经营不合格鸡腿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9月10日,伊川县世昌冷鲜肉超市从伊川县崇梁副食批发部购进鸡腿50袋,规格为90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8月1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武陟县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流通情况为:销售34袋,没收16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伊川县世昌冷鲜肉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对伊川县世昌冷鲜肉超市作出没收不合格鸡腿16袋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伊市监罚〔2020〕第33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伊川县世昌冷鲜肉超市排查造成食品不合格原因为:食品生产者质量控制不严格。
根据以上情况和现场核查,该超市进行了严格整改。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认为整改符合要求。我局将对该超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