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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伊川县公安局关于转发《洛阳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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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21
来源: 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局属各部门:
为严查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控药品质量风险隐患,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药品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现将《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市监〔2022〕22号)转发给你们,并做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负责组织调查违法线索,对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依法核查处置;对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协作,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乡(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并消除风险隐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12315指挥中心负责对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加强投诉举报线索交办转办管理,指导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应急管理股负责加强药品舆情监测和研判,对涉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交执法大队处理;药化股负责为各部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业务支持,收集、汇总工作信息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按照市局2022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对相关药品进行抽检检验。
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办)派出所协助辖区市场监管所做好相关工作;县公安局食药环执法中队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相关行刑衔接转交案件处置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摸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监管对象底数,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准确把握执法检查依据。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现场监督检查时一律书写现场检查笔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专项整治检查文书按规定妥善存档以备上报。
(三)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信息,在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各办案单位于每月1日上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填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查办情况(见附件1表1至表4);各相关部门于2022年3月22日前、6月22日前、9月22日前分别报送本辖区(单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参考模板见附件2);11月10日前报送本辖区(单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参考模板见附件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德品,电话:68557333
县公安局联系人:杨辉利,电话:13623886606
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伊川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