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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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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01
来源: 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样检验中,发现我辖区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伊川平价商店八一北路店经营的1批次绿豆糕不合格。产品名称:福誉绿豆糕,规格为每袋32克,生产日期:2020年04月09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新郑市龙湖镇福易糕点房,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标准指标:1g/kg,实测值:1.9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9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编号:No:ZCJC-SP2020080033419)送达伊川平价商店八一北路店,同时启动核查处置。责令该经营单位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福誉绿豆糕,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召回该批次产品,同时查找不合格原因,并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20年9月21日,我局对伊川平价商店八一北路店经营不合格绿豆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0年8月16日,伊川平价商店八一北路店从伊川县兄弟糖酒购销部购进绿豆糕100袋,规格为每袋32克,生产日期:2020年04月09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新郑市龙湖镇福易糕点房,该批次产品流通情况为:销售100袋(3.2公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伊川平价商店八一北路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我局对伊川平价商店八一北路店行政处罚如下:免于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伊市监罚〔2020〕第103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伊川平价商店八一北路店排查造成食品不合格原因为:食品生产者质量控制不严格。
根据以上情况和现场核查,伊川平价商店八一北路店进行了严格整改。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认为整改符合要求。我局将对伊川平价商店八一北路店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