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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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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01
来源: 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样检验中,发现我辖区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伊川县家佳惠购物广场经营的2批次食品不合格。1、产品名称:怀丰武陟油茶,规格为每袋400g,生产日期:2019年11月2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焦作市怀丰武陟油茶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KOH),单位:mg/g,标准指标:≤5mg/g,实测值:14.8mg/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产品名称:天芝元黑豆豆浆粉,规格为每袋500g,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山东天芝元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单位:CFU/g,标准指标:n=5,c=2,m=104 ,M=105,实测值:4.9×104|4.2×104|3.8×104|4.8×104|3.5×104;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8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份检验报告(编号ZCJC-SP2020070012161、ZCJC-SP2020070012161)送达伊川县家佳惠购物广场,同时启动核查处置。责令该经营单位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怀丰武陟油茶和天芝元黑豆豆浆粉,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召回2个批次产品,同时查找不合格原因,并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20年8月19日,我局对伊川县家佳惠购物广场经营不合格怀丰武陟油茶和天芝元黑豆豆浆粉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1、2019年11月25日,伊川县家佳惠购物广场从郑州市管城区盛泰隆食品商行购进武陟油茶(怀丰中老年油茶)2件,规格为400g*10袋/件,生产日期:2019年11月2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焦作市怀丰武陟油茶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流通情况为:销售2件(8公斤)。1、2019年12月13日,伊川县家佳惠购物广场从郑州市管城区亚光食品商行购进购进天芝元黑豆豆浆粉1件,规格为500g*12袋/件,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山东天芝元食品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流通情况为:销售1件(6公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伊川县家佳惠购物广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我局对伊川县家佳惠购物广场行政处罚如下:免于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伊市监罚〔2020〕第91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伊川县家佳惠购物广场排查造成食品不合格原因为:食品生产者质量控制不严格。
根据以上情况和现场核查,伊川县家佳惠购物广场进行了严格整改。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认为整改符合要求。我局将对伊川县家佳惠购物广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