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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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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17
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样检验中,发现我辖区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伊川县周天百货锦泰店经营的1批次馒头不合格。产品名称:馒头;规格:个;销售日期:2020年5月22日;生产企业名称:伊川县万杰馒头加工店;不合格项目:铝残留量;单位:mg/kg;实测值95.0mg/kg,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编号:NO:CSP202001093)检验报告送达伊川县周天百货锦泰店,同时启动核查处置。责令该经营单位立即停止经营该批次馒头,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召回该批次产品,同时查找不合格原因,并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20年6月28日,我局对伊川县周天百货锦泰店经营不合格馒头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伊川县周天百货锦泰店于2020年05月22日从伊川县万杰馒头加工店购进75袋馒头,规格为4个/袋,共300个,货值金额共150元。该批次产品流通情况为:销售馒头300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伊川县周天百货锦泰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我局对伊川县周天百货锦泰店行政处罚如下:免于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伊市监罚〔2020〕第48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伊川县周天百货锦泰店排查造成食品不合格原因为:食品生产者质量控制不严格。
根据以上情况和现场核查,该店进行了严格整改。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认为整改符合要求。我局将对该食品经营店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