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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6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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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3-05
来源: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6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6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生态股。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16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6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 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 | 项目位于洛阳市伊川县高山镇坡头村 | 河南正佳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高山镇坡头村,项目占地面积104.8亩,主要建设内容:办公生活区、16座鸡舍、2座鸡粪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内容;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围墙、门岗等设施。主要生产工艺:空舍准备-接鸡准备-雏鸡进场-饲养-出栏外售-鸡舍清理。主要生产设备:自动加料系统、鸡舍饮水系统、料塔、刮粪清粪设备、水帘降温系统、锅炉等;主要原辅材料:鸡苗、饲料、药品疫苗和兽药、除臭剂、消毒剂等;生产规模:年出栏60万只肉鸡;该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93.5万元。 | 一、废气。(1)鸡舍恶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采用干清粪工艺,科学配比饲料,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鸡舍恶臭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相关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相关标准。(2)鸡粪暂存间恶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措施是鸡粪暂存间整体进行密闭,采用整体抽风,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同时应加大周边绿化、喷洒除臭剂,鸡粪暂存间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2相关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相关标准。(3)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取措施是每台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分别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二、废水。(1)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2)生活污水、饮水托盘及食槽冲洗废水,采取措施是生活污水、饮水托盘及食槽冲洗废水经厂区化粪池降解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内果树施肥,不外排。(3)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按规定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1)设置鸡粪暂存间2个,内部采取硬化防渗和防雨措施,收集鸡粪及废垫料、饲料残渣、散落羽毛等一般固废,集中暂存后合理处置;病死鸡采取深埋措施,在厂区设置安全填埋井3个,对本项目的病死鸡进行消解处理;(2)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进行更换和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3)医疗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危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最终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4)生活垃圾统一用垃圾桶收集,定期运送至当地垃圾中转站,最终进入伊川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五、本项目应做好雨污分流及“三防”措施。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本项目应设置雨污分流管网,排污沟、化粪池、收集池、鸡粪暂存间防渗处理,并采取防止雨水进入措施。 六、生态。加大养殖场的绿化,在厂区内种植乔木、灌木混合林带或规划种植水果类植物带,提高生态保护。 七、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及标识,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八、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