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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市聚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市聚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161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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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聚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洛阳市聚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伊川县白沙镇杨岭村

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伊川县白沙镇杨岭村,属于新建项目,租用洛阳航增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场地,占地面积230㎡;项目规模:年收集储存600吨废机油;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利用现有厂房改建为1座200㎡密闭储存车间、内设2座30T废油卧式储存罐)、辅助工程(利用现有1间办公室)、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及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收集范围: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主要设备:卧式储存罐、油泵、地秤、计量罐、废油收集车;主要原辅材料:废矿物油、铁桶、锯末;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13.1万元。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①车间内设置应急事故池,收集的事故废液作为危废规范处置,不外排;②储罐清洗废水作为危废规范处置,不外排;③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肥田。

2、废气。

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对不同种类及性质的废气采取分类收集处理方式。

车间内废油储存区及危废暂存间挥发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①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②本项目收集暂存的废油及运营期二次产生的油泥、废活性炭、含油废锯末、含油抹布、沾染危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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