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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臻贵新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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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25
来源: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臻贵新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洛阳臻贵新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69352277 传真:0379-69352277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洛阳臻贵新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洛阳臻贵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伊川县平等乡王庄村 | 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原址位于伊川县平等乡古城村,2018年通过我局审批,批复文号“伊环审〔2018〕10号”,现搬迁至伊川县平等乡王庄村,占地面积2800㎡,系租用闲置厂区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破碎车间、筛分车间)、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原料区、成品区)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生产设备:颚式破碎机、中转料仓、振动给料器、锤式破碎机、振动筛、除铁器、斗式提升机、制砂机、成品料仓等;主要原辅材料:石英石块料、水、电、包装袋等;生产规模:年产净水滤料600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4.5万元; | 一、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1)原料、产品全部入库,不得露天堆放;(2)项目破碎设备全部地下安装,生产车间内部合理布置干雾抑尘装置;原料下料、鄂破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滤筒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2)锤破及转运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滤筒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3)筛分、成品落料及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高效覆膜滤筒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洛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洛市环〔2021〕47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4)严格按照《洛阳市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1)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2)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清掏肥田。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暂存间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进行建设,定期清理外售综合利用,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要求,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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