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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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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29
来源: 伊川县环境保护局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暑,以提升法治意识、规范法治行为为目标,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保工作相结合,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完成。现将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有关内容,坚持精读深研细学,要求班子成员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十一个坚持”的精神实质,结合分管业务,指导我县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实践。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测试答题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服务型执法比武活动,在全局掀起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潮,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积极性。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升普法成效。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把《宪法》《民法典》《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工作法律法规,作为全局学习培训的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职能,全年集中学法时40学时,自学时间100学时。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在“减灾救灾日”“安全生产月”“6·5世界环境日”“消防安全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点时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知法尊法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社会重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氛围。
二、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制定完善执法全过程的记录、跟踪、监控制度。执法信息在伊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确保环境违法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的程序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审理审批委员会集体会审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集体会审制度》等制度。建立执行案件初审和案件评审制度,重要案件需经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评定决议。制定了《伊川县环境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由我局法制部门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严格落实《洛阳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监督办法(试行)》,并按要求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司法备案。
(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共有42人,全部参与到一线执法办案,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今年我局共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9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9个,共计罚款640.142028万元,所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全面依法公开。在案件办理中,我局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均严格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并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举报箱、电子信箱、12369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畅通,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优化执法环境,持续推进“服务型”执法。一是持续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基本手段,制定我县生态环境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建立健全覆盖本行政区域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区域、行业、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抽取比例,按照每人每季度不低于3家次抽取任务,2023年以来,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单位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检查227家次,并及时公示环境执法抽查信息。
二是严格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减少对守法企业执法。按照市局《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通过对全县企业梳理,在现有正面清单55家企业的基础上,将环境管理水平较高、环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2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于部分企业因环境违法被行政处罚、环境管理水平持续走低且整改怠慢的2家企业移除正面清单,对列入正面清单企业,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利用信息化、无人机、自证守法等手段,实施“无打扰”监管模式。
三是全面实行“网上办”“马上办”和“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均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电子版后直接办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做到“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省、市、县行政审批系统、环评审批信息自动报送国家平台的使用。持续推行登记备案网址链接公示公开,公布咨询电话、指导帮助网上备案,所有备案类项目可以足不出户半小时内网上办结,做到了100%“不见面”备案审批。
(四)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制定了《伊川县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实施方案》,采取站、队、科(室)领学,集中学、督促学、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考试等办法,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各类执法培训。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三是持续推行法言法语。认真学习市局下发《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规范用语的通知》并严格落实。我局组织开展了培训会,规范行政执法用语,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学习意识,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业务素养,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服务亲民的工作理念。
三、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不断优化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制度。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坚持服务与执法并举原则,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治理难题,真帮扶、解困惑、助力企业更好的履行主体责任,实现健康绿色发展。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豫环办〔2022〕72号)的规定,按照《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洛环文〔2022〕44号)要求,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十六种情节轻微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2023年度不予行政处罚6起,共计免于罚款120.58万元。
(二)强化精准监管,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控。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精准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提升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我局通过对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清单梳理,做到有针对性的实施行政指导,促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建立防控措施,开展绩效分级帮扶工作。
一是优化企业申报机制。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信息管理系统”全年开放申报功能,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环境绩效水平适时申报绩效等级,保障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随时参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二是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机制。针对申报评级企业多、行业多的特点,组织行业专家对企业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对评级申报的时限、不同行业的评级指标进行解读,同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讲解。组织专家对工业涂装、耐火材料、塑料制品、水泥及制品等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帮扶。截止2023年12月,我县共评定A级、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55家,其中A级3家、地方A级8家,B级11家、地方B级11家,绩效引领性企业22家。
四、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对省市县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精神领会不深刻,学习不够深入。
二是缺乏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惯性。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落实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
三是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岗位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在检查执法中,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无法完整辩识和指导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
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执法水平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确保执法人员能够胜任实际工作,能够切实有效的帮扶企业,让企业满意,让人民放心。
三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进一步畅通环境行政复议渠道,完善环境行政复议受理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应诉工作。立足于全局工作,继续加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和加强解决矛盾纠纷能力,逐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四是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同时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结合我县生态环境实际,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铁军,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夯实保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