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 > 政务公开

关于撤销伊川县梦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5000吨废塑料成品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批复的公告

 

《伊川县梦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5000吨废塑料成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5月11日经我局批复(文号:伊环审书〔2018〕50号)。依据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豫铁洛检建〔2023〕4号),伊川县梦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提供的土地证明系虚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之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伊川县梦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5000吨废塑料成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号:伊环审书〔2018〕50号)文件予以撤销,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202365